1、自执业以来,一直秉承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“的服务理念。先后办理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,包括故意杀人(死刑改死缓)案、毒品类刑事案件等,婚姻家庭、劳动争议、债务纠纷、房产纠纷、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。
2、先后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,包括科技公司、人力资源公司、宋都集团等。
3、先后服务于多家大型企业和政府单位,包括保利集团、霍山管委会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