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担任市级政协法律顾问和市级人大立法委员期间,协助统战部门为台资企业提供多项法律服务,取得好评;为人大地方立建言献策;
2、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分公司、光大银行市级分行、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多年,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、合同审查、争议解决、合规建设等项法律服务,成绩显著;
3、代理南京某上市公司破产债权申报、诉讼等服务,为企业避免、挽经济损失数亿元;
4、代理池州某矿业公司与区政府行政赔偿诉讼胜诉,确认政府强制关停矿产行为违法,并最终获得近千万元赔偿;
5、为程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,无罪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并作无罪宣判;多次成功刑事案件当事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。
6、代理朱某某与黄山某房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民间借贷纷纷一案、法院全部支持委托人诉讼本金4300余万、利息4000余万、律师费157.8万元的诉讼请求,并代理执行和清算。